站在偵查庭外的中庭,灰濛濛的天在被切割的視線外靜止,更近一點的雲在風的催促下快速通過,而後是另一片雲,又一片……
突如其來收到證人傳票,直覺多半是發錯人了,畢竟這也不是不可能。讀大學時,一個學弟更驚嚇,收到的是被告的傳票,還要特地從花蓮到高雄開庭,結果竟然只是同名同姓。
到了指定的偵查庭,明明與我沒什麼干係,在一頭霧水下還是有點小緊張。畢竟牽涉到他人及是非,不知道會牽扯出什麼因因果果;也不確定自己在未知的情況下,是否真的參與了什麼。話說回來,平時悠悠忽忽造業,又怎麼沒有這些顧慮呢?
檢察官再三強調不能作偽證,我照著陳述簽名後,又在問答中確認姓名地址,然後意外的是問職業。我在極短暫的錯愕後回答,沒想到,檢察官比我更錯愕,再問了一次。我內心很快地轉了一圈想:這職業怎麼了嗎?難道氣質不像?
果不其然,在短暫的確認後,的確─傳票發錯人了,這麼剛好全市戶籍這名字就我一個,真正的相關人士,可能是外地來工作的。不過看來這案件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,我這「證人」也只是來過過場,並不影響結果。
出了偵查庭到一旁等候,法警傳喚另一個人進去,一聽名字是案主,竟然是剛剛在我旁邊等著,根本不會懷疑她犯案的阿姨!看著她垂頭喪氣地走進去,我收回目光,默念了幾聲佛號,算是結個緣吧。
在中庭等待結案,聽著其他法警呼叫著一個個名字,有的也是證人,還有當事人,以及相關人等。中庭上的雲一片片遷流,我繼續默念佛號。在這紛紛擾擾的世間,能安安定定地置身事外,不也是一種福報嗎?若能念佛祝福他們,或許可以開出另一重因緣呢!
告別檢察署中庭被切割的天空,外面還是同一片天。今天不過是快閃法院,哪天、哪輩子,又會以什麼身分、停留多久?還不快閃娑婆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