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雪公書函】
辭各機構董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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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圖說】雪公以年屆八旬,筋骨頹朽,自顧尚難,從今日起,實行辭去各機構董事,專注弘法。

敬啟者;學人樗櫟之材、頑鈍之器,諸承垂青,委以重任,不自度德量力,濫竽十七星霜,毫無建樹,隕越孔多,清夜捫心,慚悚無地。

  茲以各單機關,諸務發展,總計機構,幾達三十有零。固然各有專員,分負其職,身為董事,心豈置諸九霄。

  是以內埠、外埠之講經,蓮社、他社之講學,學期中本埠大專講座,暑寒假外埠大專講座,各念佛班之月會,四八願之週會。甲處開會主席、乙處開會質詢,待興者籌劃進行、舊有者研究改善,初學人常期問事,出版物時索作文。婚喪壽病,尚須東西慶弔;遠近賓客,猶須送往迎來;函件雪飛,必親裁答;求醫人多,降氣應付。又因身無恆產,室無宿糧,更得賣文生財,舌耕糊口。晝僅一食、夜睡五鐘。形成只知星週七天,不記月為某日,務博而荒,萬事俱廢。

  學人年屆八旬,筋骨頹朽,孤苦客身,遣誰代助。加以昏庸耄憒,說後忘前,老境自然病侵。近患頭眩心跳,飲食頓減,湯藥無人,或可閉戶夜臥,未必明晨能興。風燭殘喘,自顧尚難,何堪再供驅策。

  《禮經》:「在朝七十致仕,居家七十而傳。」俗云:七十不留宿,八十不留飯,近政六十退休。古法耄衰不罪,無非憐恤朽殘,妨生意外。揆諸禮俗古今,俱應引退。

  古訓為法忘身,然身固可忘,法應擇其能為。凡關於蓮社教學、念佛班月會、四十八願講經、皈依者代說開示等;菩提救濟院講經、《菩提樹雜誌》佛學問答、以及各地弘法講演等,相機勉盡衰朽,繼續為之,以期佛法流通,眾生普益。

  據上種種事實,度理度情,謹將臺中蓮社董事、慈光圖書館董事、慈光育幼院董事、菩提救濟院董事長及董事、菩提樹雜誌社社長等職,一律辭去,少息仔肩。

  人老不能還少,木枯不能復榮,除通函分辭外,所有貴社社長一職,從今日起,實行辭去。君子不竭人之力,不強人所難,並懇於慰留名譽等統套,一概免除,庶彼此無礙,大家清心。否則時間萬變,恐增友好以悔恨之虞,以巨扇而撲殘燭,當非諸友樂為也。掬誠陳辭,至希朗照。(此函自發出之日生效,合併聲明)謹致

菩提樹雜誌社公鑒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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