象傳曰:「兼山,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」
虞翻注:「君子,謂三也。三,君子位,震為出,坎為隱伏,為思,故以思不出其位也。」
依李氏疏解釋。兩山相竝,故曰「兼山」。止,莫如山,故曰「艮」。說卦傳「艮三索而得男」,自乾來也,乾卦九三曰「君子終日乾乾。」艮三即乾三,故虞氏云「君子謂三也。」三為君子之位,互體震為「出」(虞氏逸象震為出),互坎為隱伏,又坎心為「思」,坎思震動于中,艮陽限止于外,故「以思不出其位。」艮為少男,陽小為慎,不出,即中庸所謂「慎思」也。
虞翻注:「震為趾,故艮其趾矣。失位變得正,故无咎,永貞也。」
依李氏疏解釋。虞氏逸象:「震為趾。」故以此解釋艮卦初六「艮其趾。」應在震,震足為「趾。」又爻例初為趾,在艮之初,故「艮其趾」矣。初六失位,宜有咎,變為初九,得正,故无咎。觀卦下體坤為「永」(坤卦,用六,利永貞。)故「利永貞」也。
象傳曰:「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」
虞翻注:「動而得正,故未失正也。」
依李氏疏解釋。爻辭「利永貞」,貞者,正也。初不正,動而得正,未失乎正,故「利永貞」也。
虞翻注:「巽長為股,艮小為腓。拯,取也。隨,謂下二陰。艮為止,震為動,故不拯其隨。坎為心,故其心不快。」
依李氏疏解釋。二變,下體為巽,說卦傳「巽為長。」長,故「為股」。股,就是腿。艮卦陽爻為小,故「為腓」。又爻例二亦為腓,如咸卦二爻「咸其腓」是也。說卦傳「艮為手」,故「拯」訓為「取」也。艮卦伏兌互震(艮三四五爻互體震。)有隨卦象,「隨謂下二陰」者,初六及六二也。艮止為「不拯」,震動為「隨」。初二隨三,不能自止。三互坎為心,故「不拯其隨」,則心不快。坎為心病,故「不快」也。竝言初者,五正初乃正,故初言「永貞」,與萃四「元永貞」同義也。
象傳曰:「不拯其隨,未違聽也。」
虞翻注:「坎為耳,故未違聽也。」
李氏纂疏:「三坎為耳,故為聽。趾與腓,聽心者也,故未違聽也。」(三坎,謂艮九三互坎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