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」之辯.下
●雪廬老人撰
●惕若試譯

《論語˙陽貨篇》
子曰:「唯女子與小人,為難養也。近之則不孫,遠之則怨。」
  雪公講述此章,有鑑歷來所解莫衷一是,且易令人誤解孔子,有所歧視,於是撰〈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之辯〉一文。雪公以旭氏為名,刊於《明倫》一三二期。為使讀者重溫師訓,今以語體刊出。(編者案)

近讀錢地之氏《論語漢宋集解》,謂「女子與婦人名稱有別」,例舉各經父母夫妻之文。凡母與妻,皆曰婦人,惟閨中待字之人,則曰女子,並舉關雎淑女多例。再會朱劉二家之說,尋繹《毛詩》各章,如野有死麕之「有女懷春」,蝃蝀之「女子有行」等類,可信錢氏之言有徵。

最近閱讀錢地之先生的《論語漢宋集解》,指出女子與婦人的名稱不同,並且例舉《詩經》、《易經》、《孝經》、《禮記》等經中「父母夫妻」的經文,凡是提到母親與妻子,都稱作婦人,只有待字閨中尚未出嫁的女子,稱作女子,並且舉出《詩經·周南關雎》篇諸章中的「淑女」作為例子說明。再會通朱熹、劉寶楠二家的解釋,探究毛亨所著的《毛詩》各章,比如《詩經·召南·野有死麕》章的「有女懷春」|女子念想愛情,《鄘風·蝃蝀》章的「女子有行」|女子出嫁,遠離父母和兄弟等類文字,可以確信,錢地之的講法是有根據的。

女子既然如是,小人自當亦有專指,因而憶及《周書˙無逸》曰:「君子所其無逸,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,則知小人之依。」此是君子小人舉喻,言在朝在野者,並無褒貶。次曰:「相小人,厥父母,勤勞稼穡,厥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,乃逸乃諺,既誕,否則侮厥父母。」《正義》解:「上言小人之身,此言小人之子。此子既不知父母之勞,恃其家富,逸豫遊戲,叛諺不恭,已是欺誕父母。若不欺誕,則輕侮其父母。」所言之小人之子,因其逸豫不孝,故斥之曰小人。《論語》此章小人,指據此類。

女子既然是這種講法,小人自然應該也有特定的指稱對象,我因此想到《尚書·無逸》篇:「君子所其無逸,先知稼穡之艱難,乃逸,則知小人之依。」在官位的人不可享樂,先要了解耕種收穫的艱難,然後再去享樂,這樣就會知道百姓的痛苦了。這是拿君子與小人作比喻,所說的是在朝的官吏與在野的百姓,並沒有褒貶的意思。經文接著說:「相小人,厥父母,勤勞稼穡,厥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,乃逸乃諺,既誕,否則侮厥父母。」看看這些人民,他們的父母勤勞地耕種收穫,兒子卻不知道耕種收穫的艱難,因而就安逸享樂,這已是夠荒唐的了,更甚者,竟然還侮辱他們的父母。根據孔穎達的《尚書正義》注解,上一段經文所說的,是平民本身,這一段經文是指平民的孩子。這個孩子不知道父母的辛勞,倚仗家中富有,安逸享樂,藐視禮法不恭敬,這樣已經是欺騙父母了!縱使不是欺騙父母,也是輕視侮辱他的父母!經文中所說平民的孩子,因為安逸享樂,不孝父母,所以指責他是小人。《論語》這一章經文所說的小人,指的正是這一類人。

如是一據《周書》,一據《毛詩》,再酌朱注僮僕臣妾,及劉義有家有國者戒,皆係自己家中所屬,未涉家外,故曰難養。養者,育也,供給也,乃為家翁之責。子只養而失教,則逸豫欺誕。女既長而不嫁,則生怨尤。以致家國乖戾,雖足衣食,亦不和順。而《劉氏正義》曰:「有家國者,戒也。」語更著實,有家國者,即家翁也,宜匯此四說細味。

這種講法,一個根據《尚書》,一個根據《毛詩》,再衡酌根據朱注「僮僕臣妾」,以及劉寶楠「有家有國者戒」的注解,都是指自己家中的人,並未涉及家庭以外,所以說「難養」。養,是教育,供給的意思,這是家長的責任。孩子,只有供給用度而沒有教育,就會安逸享樂,欺騙父母。女子已經長大成人而沒有出嫁,就會生起怨恨責怪,因而導致家庭不和,雖然衣食充足,也不會和順。《論語正義》所說:「有家國者,戒也。」用語更為確實,有家國者,就是指家長。應該整合這四種說法,仔細體會。

此章之義,乃謂治家之訓,似為得之。然雖謂治家,亦非概括全家,唯指逸豫之子,及未嫁怨女而已。為破俗解,姑作斯考。聖義若何,以俟博雅。

這一章的義旨,作治理家庭的解釋,似乎是合乎經義的。但是雖然是指治理家庭,也不是概括地指稱全家的人,而是單指安逸享樂的孩子,以及年長未出嫁的怨女而已。為了破除世俗的解釋,暫且作這探究。至於聖人的真意為何?以等待學識淵博的學者指正。

(全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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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圖說】此章經文,似指治理家庭而言,但也非概指全家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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